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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葡亰8883ent会员中心学生会会议制度》

2018-07-17  核学院

《新葡亰8883ent会员中心学生会会议制度》

2009  5 月通过)

第一条     为加强学生会管理,促使学生会会议组织实现规范化,提高学生会

会议的效率,根据学生会章程,结合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     学生会会议在学院会议室举行,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管理会议室。

第三条     会议形式

(一)学生会部长会议:每周召开一次,时间为每周日晚上九点,地点为学

院办公楼会议室,参会人员为常委会全体成员和各部门部长,会议由学生会常务

副主席主持,秘书处做会议记录;

(二)全院班长会议:每两周召开一次,时间为双周四晚上九点,地点为学

院办公楼会议室,参会人员为各班班长、学生会秘书长和其他与会议相关人员,

会议由学生会秘书长主持,由秘书处负责做会议记录;

(三)部门内部会议:要求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,具体时间、

地点由各部门自行决定;

(四)其他会议:根据工作需要,院学生会常委会可以临时召开相关会议。

第四条     所有会议应有专人负责会议签到及会议书面记录。

第五条     所有会议要求与会人员准时到会,不得迟到,除特殊情况,不允许

有缺席情况,会议严格实行请假制度。

第六条     会议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少数服从多数。对于有争议的决定,

在保留意见的前提下服从整体安排。

第七条     各部门的近期工作要在会前制定出工作思路和注意事项,并于会上

阐述讨论。

第八条     开会时,各与会人员必须携带工作笔记,且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,

不得随意走动、中途退场。

第九条    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第十条    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新葡亰8883ent会员中心学生会所有。